摘要:排查融资租赁风险 据了解,商务部定于5月2日-6月30日组织各地开展融资租赁行业风险排查工作,本次风险排查工作对象为所有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12类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金融风暴整治仍在持续中。继一行三会排查相关领域业务风险后,商务部办公厅在5月8日发布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重点盯紧融资租赁公司旗下从事互联网金融、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等业务的关联公司有没有自融、虚构融资项目进行融资等违规行为。
排查融资租赁风险
据了解,商务部定于5月2日-6月30日组织各地开展融资租赁行业风险排查工作,本次风险排查工作对象为所有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12类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首当其冲的是从事互联网金融、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等业务的关联公司。关联公司包括股东、股东投资的企业、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本公司所投资的企业。
此外,主营业务占比偏低,存在大量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的企业;通过网络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融资,且融资规模较大的企业也成为重点检查对象。
商务部指出,将检查相关企业是否存在直接从事或参与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例如宣称具有金融牌照、以金融机构名义进行宣传等)、故意虚构融资租赁项目通过公开渠道(如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融资等行为;是否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从事同业拆借、股权投资业务等九项问题。
一位互金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这类的排查很正常,事实上e租宝事件之后就已经在融资租赁排查了,至少天津地方*之前已经摸排过一遍,新设立也收紧,另外现在都有常规的月报、季报等统计数据上报。
P2P易引发自融风险
近两年,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迅猛,但风险也进一步暴露,尤其是融资租赁和网贷平台的结合存在不小的风险。
融资租赁是指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或不转移。这一业务近两年迎来了爆发性增长。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外资融资租赁公司7403家,注册资本共计23269.87亿元;全国共成立金融租赁公司56家,注册资本累计达1660.97亿元;全国共有内资试点融资租赁企业205家,累计注册资本达1415.38亿元。
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在报告中指出,融资租赁行业的野蛮生长,为这个行业的发展埋下了隐患,如热衷于联姻互联网金融平台,特别是与P2P平台的合作,其背后风险难以掌控。
对于融资租赁和网贷平台的结合,21世纪资本研究院研究员李维表示,当前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从事的债权转让或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有些是融资租赁债权,有的则被包装为融资租赁债权,成为当下互金平台进行监管套利的一种生态,这在业务实质上是融资租赁债权的类证券化活动,但又不从属于证监会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属于监管空白。对融资租赁公司来说,是其利用互金平台提高表外杠杆、提高ROE的一种方法。
而e租宝事件揭开了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融资租赁业务的乱象,使得网贷平台与融资租赁的合作引发关注。公开数据显示,2015年10月P2P融资租赁贷款单月增加额达到历史最高位,其中e租宝约占80%以上。e租宝平台宣传自己是“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典范。而根据警方通报的信息显示,在207家承租公司中,仅有1家公司与钰诚融资租赁公司发生了真实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