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融资担保风险分散机制,充分发挥再担保机构“增信、分险、稳定”功能,促进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近日,四川省财*厅、省金融工作局联合印发《四川省信用再担保机构担保代偿风险补偿资金暂行办法》,正式建立对省级再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
风险补偿资金由省级财*通过预算安排,列入财*金融互动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支出规模根据再担保业务发生额、担保代偿率等相关因素测算。资金按照“激励约束、合理分担、动态平衡、据实补助”的原则管理。对符合补偿范围的再担保项目,省级财*按照再担保代偿额的50%对再担保机构给予风险补偿。再担保机构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按季向财*厅申请。
再担保定向风险补偿机制的建立,从根本上保障了再担保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激励再担保充分发挥行业“稳定器”作用,积极拓展覆盖省域的再担保业务,加快构建统一协作的全省融资担保体系,是我省稳定全省担保行业发展的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