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新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2016年,吉林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省内26家*策性担保公司服务中小企业开展担保融资情况实施专项审计调查,收取有效中小企业社会调查问卷104份,审计调查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额58.47亿元,占全省国有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总额的55.27%,基本摸清了近三年*策性担保公司自身发展和服务中小实体经济情况的风险底数。
通过审计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6年末,全省共有融资担保机构205家,总注册资本金245.7亿元,累计为中小企业和“三农”担保贷款4700余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但审计同时也发现担保规模相对较小,信用杠杆作用发挥不充分;县域担保公司担保主业不突出,*策性担保职能弱化;*策性担保公司变相增加中小企业担保融资成本,融资企业“短贷长用”等问题。审计机关根据存在的问题,从监管考核机制、资源效用、风险分担、中小企业自身等方面查找深层次原因,并提出全面完善*策性担保公司考核与评价机制、建立中小企业担保融资风险分散机制、建立中小企业及法人信用黑名单、制定中小企业融资违约惩罚机制等审计建议,得到省委、省*的重视。省长刘国中批示要求:“担保环节对中小企业发展十分重要,要高度重视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凡是能改进的要坚决改进,担保公司经营模式的设计应该是‘保本微利’,这才能解决贷款难和贵的问题。要加强监管,该减的收费必须减下来”。常务副省长林武要求担保公司监管部门牵头对审计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落实整改。
按照省领导的批示要求,省工信厅、省金融办高度重视,按照省领导批示精神,积极组织专人指导、督促相关担保公司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全力解决融资担保环节“难”和“贵”的问题。一是及时督促,指导地区和担保公司开展整改。积极推动担保资金投入,完成新增注册资本29.6亿元;对实际注资不到位的担保公司督促落实资金,明确要求各个*策性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下调至1.5%以内;严令担保公司回归主业,推动支持省市级担保公司在县域开设分支机构;积极借鉴其他省担保公司管理的经验做法,合理分配*、银、担三方风险。二是科学规划,全面提升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集中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4个规范性文件,全面完善了区域融资担保行业监管制度体系、扶持*策体系和风险体系,行业服务能力、运行质量和风险防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三是精准服务,全面推进*银担合作。创新业务品种,提升担保服务效率,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8家融资性担保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建立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积极推动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对接合作。四是加强监管,守住风险底线。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加大对担保机构合规经营、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代偿率和损失率等指标监管力度;定期组织风险排查,先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全面规范完善责任体系和运转机制;对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积极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吴林 徐仰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