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在住地安排代表讨论和提出议案。
过度消费、恶意负债?代表提出“个人破产”要入法
“现在一些个人信贷过度的问题愈发使人担忧,需要用法律制度防止因个人过度负债所衍生出的系统性经济风险。”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一口气打算提交6个议案。在关于修订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议案草案里,他认为,鉴于我国社会诚信体系不断完善、具备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司法基础,要加快修订《企业破产法》并增设个人破产章节,“为处于破产边缘的个人提供解决债务问题的出路,进一步完善破产法体系,这也有助于处理司法程序当中‘执行难’的问题。”广东省*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会长、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代表则更为直接,他打算提交的议案要求制定《个人破产法》。“个人经营者怎样在市场活动中生存?怎样才能使企业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获得重生?”朱列玉说,个人的商业活动一般规模不大、注册资金不多、技术支持薄弱。如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解决个人商业活动中的债券债务关系,最佳的方案就是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附不附议?代表开起小型研讨会
“我这个议案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每个代表都可以提。”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列进代表介绍说,中国一年签的合同有40亿份,但据相关统计,能够执行的只有50%左右,造成的经济损失在6000亿元左右。这些损失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交易双方对对方的信用情况不了解而盲目缔约导致的,为此他打算提交议案,呼吁加快制定社会信用法,将个人诚信建设上升到法律规范的高度,“希望大家支持我的议案,做信用的坚守者、传播者,最后成为受益者。”
还有代表对议案展开了热烈讨论。针对肖胜方代表提出修改侵权责任法中涉及医疗损害责任条款的议案时,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蔡卫平,清远市人民医院院长周海波,阳江市人民医院感染管理科科长、心内科主任黄晓渝三位代表凑在一起,专门开起了一场小型研讨会。“我们还要回去听听医*管理者的意见,好好琢磨一下。”
按照大会规定,今年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是3月11日12时,接下来这段时间里,代表们还将对拟提议案进行酝酿讨论、联名附议。截至目前,广东代表团议案建议组共收到代表拟提出的议案18件,比去年同期有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