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河北省财*厅发布了《关于对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的补充通知》,原文如下: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河北省财*厅
关于对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的补充通知
冀金监〔2019〕1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融资担保监管部门、省直融资担保机构:
根据《财*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励*策的通知》(财建〔2018〕547号)要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厅于2018年12月5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的通知》(冀金办通知〔2018〕37号)。由于地方机构改革等原因,一些企业未能按时申报,但为不影响财*支付进度,我们按照既定程序和时限完成了申报企业的项目评审和奖补资金下拨工作。
目前资金尚有部分结余,为使财*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请各监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一次补报,其支持对象、支持方式、基本申报条件、申报资料以及审核方式等均按照冀金办通知〔2018〕37号文件执行,奖励资金额度以结余资金为限,统筹安排。已经领取奖补资金的企业不得再次申报。
请各市高度重视,认真审核把关,于2019年4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分别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融资担保处和省财*厅金融处。省直融资担保机构直接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省财*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系人:陈建伟
电话:87903850
邮箱:cjw@hebmail.gov.cn
省财*厅联系人:杜伟鹏
电话:86773263
邮箱:hbczjr@163.com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财*厅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