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是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多发,向新领域、新业态蔓延,容易引发金融风险。在法律层面,民间金融、互联网金融等涉众性、传染性强的领域,存在立法层次较低的问题,亟须提升法律层次,才能更好发挥作用。
非法集资等监管法规酝酿出台
在立法层面,多项防风险监管法规正在酝酿出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计划制定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说,这些法规对于非法金融行为更具威慑力。“最近几年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放贷等行为较多,影响金融秩序。这些活动涉众性、传染性都比较强,但是在这些领域相关规章制度不够健全,有些方面缺乏制度的规范,比如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一直没有出台;有些领域的规章制度层级比较低,很多都是规范性文件或者部门规章,需要提高规章制度的层次,比如上升到行*法规,这样对非法金融行为具有更强的威慑力。” 作为三大攻坚战的首要任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尤其是金融风险,是各监管部门的重点工作。针对金融风险防控,多部门展开密集筹划。
早在今年3月,银保监会*郭树清表示,将加快推动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认真做好条例修改完善工作,加快立法进程。研究非法集资入刑标准、罪名适用、追赃挽损、涉案财物处置等共性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刑事法律规定。《经济参考报》报道,银保监会力争今年上半年颁布实施这个条例。 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有望加速落地。 另外,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也有望加速落地。此前,专门用来规范和指导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只有《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业内习惯称为“23号文”,法律层级不足,而且部分内容已经过时。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吴庆告诉记者,缺乏法律规定,容易造成小额贷款公司等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清晰,出现非法吸收存款、集资诈骗、放高利贷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在这种形势下,出台条例加强管理,势在必行。吴庆说:“关于放贷组织的监管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已经酝酿了很多年。这个法律是金融领域比较基础的法规,相当于金融法律的基础设施。目前没有出台相关的法规,导致许多金融借贷行为无法可依,出现一部分非法集资。未来《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什么是违法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规定什么是合法的,在规矩的基础上,树立良好的行为规范,让金融创新有据可依,纳入到监管体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