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2日,央行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列举了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明确了其他资产认定为标债的路径等。该规则将作为资管新规的重要配套细则。
《征求意见稿》严格确定了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认定标准,同时细化了资管新规指导意见关于标债资产的五项要求及相关认定标准。但并未强制非标资产进行转标,而是将投资标债资产的主动权交给市场机构。
《征求意见稿》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是指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主要包括国债、*银行票据、地方*债券、*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国际机构债券、同业存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等。
《征求意见稿》明确,其他债权类资产被认定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应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一、等分化,可交易;二、信息披露充分;三、集中登记,独立托管;四、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五、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满足第五项条件的机构可向人民银行提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申请。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认定。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与“非标”划定清晰,并且" 非非标 " 也明确为 " 非标 "。所谓 " 非非标 " 是指非标资产(在沪深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之外交易的资产)通过挂牌银登中心、北金所等交易场所部分地获得 " 标准化债权 " 待遇,成为介于 " 标准化债权资产 " 和 " 非标 " 之间的一种资产。
《征求意见稿》明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有限公司的信贷资产流转和收益权转让相关产品,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债权融资计划,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收益凭证,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以及其他未同时符合本规则第二条所列条件的为单一企业提供债权融资的各类金融产品,是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相关事项作出了过渡期安排。
评议
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市场反应是比较热烈的,我们经过综合的整理分析,认为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非标认定标准基本按照最严格的口径执行。主要体现在:除上交所、深交所、CFETS和票交所的标准化票据外,几乎所有平台都被纳入非标范畴。(认定标准的出台意味着资管新规最重要的后续事宜落地,对金融机构适时调整资产结构、规范市场生态,均有较强的正面意义)
二、此前一直被认为是非非标的银登中心、北金所、保交所、中证报价系统、理财直融等相关产品都被认定为非标。(监管部门从自己的直属机构开始有效规范,促进直接融资的健康发展,显示了监管的决心)
三、非标的严格认定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防控金融风险。(穆迪最新报告显示,2019 年上半年中国影子银行资产规模进一步缩减。2019 年上半年广义影子银行资产缩减近人民币1.7 万亿元,至人民币 59.6 万亿元,是 2016 年底以来的最低水平。穆迪董事总经理、亚太区首席信用总监 Michael Taylor 称," 影子银行资产缩减的主要原因是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管业务整体规模持续减少 ")
四、非标的严格认定可能促使市场做出更多的创新反应。(金融创新是永恒不变的话题)
五、根据以往的经验,正式稿仍存在适度放宽的可能性。(以《资管新规》的出台及后续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为例,正式稿较征求意见稿都有适当的放宽)
六、需要注意正式稿的发布时间点对市场的影响。只要正式稿不出,银行理财就仍然按照当前G06填报,信托更是几乎没有非标的限制。正式稿出台时间越往后拖延,就越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