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从*到地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步履铿锵。做好2021年的乡村振兴工作至关重要,金融是实体经济发展的关键支撑,也是助推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未来涉农金融机构必须要以更大力度、更精准举措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质效,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
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以来,涉农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金融支持力度总体稳定,继续支持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发展。金融“活水”源源不断流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人民银行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三季度末,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42.64万亿元,同比增长10.1%;前三季度增加4万亿元,同比多增2994亿元。做好有效衔接,下一步涉农金融机构应继续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继续精准施策;继续对脱贫地区开展产业帮扶,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纲举则目张,推进乡村振兴需要牵住“牛鼻子”,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仓廪实,天下安。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粮食安全是前提和基础,金融应继续强化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融资保障。在实施金融服务粮食安全方面,农发行、农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聚焦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科技创新、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农业机械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加大农田水利贷款、农村土地整治贷款等投放力度。截至6月末,农行在粮食安全领域贷款余额195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78亿元,增速达66.3%。下一步,涉农金融机构应继续全力做好粮食安全金融服务,同时做好生猪、棉、油、糖、胶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促进农产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农以种为先,好种打好粮,种业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另一个“要害”。当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入推进,作为产业最上游,种业不能慢半拍。2021年《种业振兴行动方案》通过,涉农金融机构应坚决有力实施好种业振兴行动,建立健全种业发展融资支持体系,全力满足种业和种企的融资需求。育种研究周期长、成功率低,企业和社会资本进入种业领域动力不足,涉农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金融机构应加大对重点育种项目的中长期投资,同时发挥引领作用,带动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共同参与到种业振兴中来,建设多元化融资体系,拓宽种企融资渠道。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就是为了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目前,“大国小农”仍是中国的基本农情,中国小农户数量占农业经营主体98%以上,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约占总耕地面积的70%。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有5亿多人生活在农村,还有2.86亿农民工。因此,服务乡村振兴,金融必须尤其关注小农户的融资需求,因地制宜、因产制宜,创新匹配度高的金融产品,满足小农户融资需求。
小农户一般都缺乏可供抵押的资产,向他们提供针对性强的小额信用贷款至关重要。涉农金融机构能够为农户刻画全面的“信用画像”是其授信的前提,但在实际操作中,全面掌握农户的信用状况并非易事。各地涉农金融机构的实践显示,只有俯下身、沉下心,扎根一线,才能真实掌握农户和农村的信用情况。
以青海为例,当地涉农金融机构探索与基层*组织建立联动机制,村委*组织副*与农商银行副行长交换挂职,副行长深入一线了解农户的真实融资需求和信用状况,副*协助银行甄别信用信息,并及时提示贷中贷后信息情况的变动。双基联动机制实施以后,当地小额信用贷款业务量快速增加,信用户最高贷款额度被提升至20万元。在江西修水,当地村镇银行设立“驻村普惠金融服务站”,驻村工作人员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每日上户走访,让全村80%以上建档立卡村民信息实现动态化管理和实时更新。驻村机制建立后,当地农户的首贷率大幅提升。
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涉农金融还必须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引导,助力其高质量发展。当前,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下一步,涉农金融机构应针对不同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大力研究制定差异化的信用贷款*策;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支持农机具和大棚设施等依法合规抵押质押融资;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贷”以及无还本续贷业务。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应适度增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投放,加大对乡村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推动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水利、供电、供气、通信、人居环境整治、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农产品产地市场等基础设施,助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振兴乡村、发展农业、造福农民,是新时代的要求。金融要不断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质效,在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中谱写出华彩乐章。(中国金融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