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重要意义
《吉林省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是我省32个“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十四五”期间我省金融业发展作出全面安排,主要阐明全省金融业发展战略,明确*金融工作重点,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全省金融业发展的重要行动纲领。编制和实施《规划》是贯彻落实*总*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实现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规划》框架结构
《规划》共计4章18节,首次配套设置了6个专栏。
第一章规划背景和第二章总体要求,总结“十三五”时期我省金融发展取得的成就,分析“十四五”时期发展机遇和面临挑战,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五个方面发展目标。
第三章重点任务,从9个方面提出我省“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任务,围绕“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将金融发展融入全省“十四五”发展大局,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抓好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强化产业链金融思维,着力发展农村金融,完善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推进现代金融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吉林特色的金融高质量发展道路。
第四章保障措施,《规划》从加强*的领导、制定完善配套*策、建设金融人才队伍、强化规划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三、《规划》发展目标
《规划》既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省金融业发展的总体目标,而且提出了具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金融业整体实力持续增强,基本形成牌照齐全、竞争有序、错位发展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和安全高效的金融生态环境。
具体目标为体系运行更加提速,服务保障更加精准,改革开放更加深入,金融环境更加优化。具体包括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力争年均增长7%以上,存贷款余额年均增速分别达到8%、9%,力争新增A股上市公司翻两番;支持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提升,服务全省重大战略、重大平台、经济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支持更加有力;形成一批标志性农村金融改革成果,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力持续增强,提升对高能级开放平台的服务效能;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日趋完善,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守住兜牢金融安全底线。
四、“十四五”吉林省金融发展主要任务
《规划》对“十四五”时期我省金融发展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定9项任务,39个子项内容。第一,持续优化银行体系,保持信贷规模平稳增长。完善多层次的现代银行体系,鼓励大型银行强化支撑功能,增强中小银行金融服务能力,规范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促进信贷规模持续稳健增长。第二,着力扩大直接融资,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证券业机构加快发展,深入实施“上市驱动工程”,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加快促进债券市场融资,培育壮大区域性股权市场,稳妥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市场。第三,强化风险保障功能,提升保险资金运用水平。完善保险业机构体系,推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功能。第四,加速各类业态提效,激发地方金融潜能活力,实施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跨越工程,实施地方金融组织提质工程,培育发展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第五,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打造乡村振兴吉林样板。完善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大金融服务“三农”倾斜力度,积极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来源,持续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争创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第六,聚力畅通融资渠道,增强服务实体经济效能。优化全省金融产业布局,增强重大项目融资服务,提升重点产业金融支持,实施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建设行动。第七,稳妥开展金融改革,赋能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推进数字金融创新发展,推进开放金融协调发展,推进消费金融健康发展,推进普惠金融蓬勃发展,推进绿色金融共享发展。第八,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引导地方金融规范发展。建立地方金融监管制度体系,增强地方金融监管配备,组织科学有效监管,完善金融监管协同机制。第九,加大规范引导力度,构建更优金融生态环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更加良好的舆论环境。(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