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2023年三季度吉林省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 更新时间:2023-11-03 11:23 点击量:116

10月31日上午,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召开2023年三季度吉林省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调查统计处、货币信贷管理处负责人通报全省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人民网、金融时报、中国吉林网、消费日报等10余家媒体受邀参加。

2023年三季度吉林省金融统计数据情况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人民银行总行和吉林省委省*工作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稳健的货币*策精准有力,推动我省经济总体回升向好。前三季度全省金融总量指标平稳增长,信贷结构持续优化,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为全省经济回升提供了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信贷供给与社会融资规模保持合理增长

9月末,全省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7740.89亿元,同比增长6.8%,较去年同期高0.1个百分点;各项贷款较年初增加1405.47亿元,同比多增30.89亿元。前三季度,全省社会融资规模累计新增2608.90亿元,同比多增571.68亿元。

分部门看,全省企(事)业单位贷款和住户贷款均保持较快增长,增速均高于去年同期水平。9月末,全省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19357.92亿元,同比增长7.4%。其中,企(事)业单位短期贷款余额6562.47亿元,同比增长10.2%,较去年同期高0.7个百分点;中长期贷款余额11903.32亿元,同比增长10.4%,较去年同期高3.2个百分点;票据融资余额768.71亿元,同比下降27.5%,较去年同期低81.9个百分点。9月末,全省住户贷款余额8381亿元,同比增长5.4%,较去年同期高4.5个百分点。

住户部门分用途看,住户经营性贷款增长较快,9月末,全省住户经营性贷款余额2273.90亿元,同比增长13.4%,较去年同期高7.4个百分点。住户消费贷款持续回升,汽车消费贷款仍是主要动力。9月末,全省住户消费贷款余额6107.1亿元,同比增长2.7%,较去年同期高3.4个百分点。其中,汽车消费贷款余额592.83亿元,同比增长13.8%,较去年同期高33.0个百分点。

各项存款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定期存款大幅增加

9月末,全省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5585.58亿元,同比增长10.7%。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4347.86亿元,同比增长15.0%,较年初增加2328.39亿元,同比多增352.96亿元;住户定期存款多增较多。住户定期存款较年初增加2481.47亿元,同比多增551.94亿元。

信贷结构持续优化,支持重点领域、服务市场主体的力度不断增强

一是制造业支持力度持续加大。9月末,全省制造业贷款余额2071.29亿元,同比增长7.4%,较去年同期高1.7个百分点;较年初增加112.49亿元,同比多增23.86亿元。

二是信贷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持续发力。9月末,全省基础设施类中长期贷款余额5550.41亿元,同比增长8.9%;较年初增加320.93亿元,同比多增125.53亿元。

三是小微企业贷款快速增长。9月末,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610.04亿元,同比增长13.4%,高于各项贷款6.6个百分点;较年初增加567.87亿元,同比多增156.45亿元。全省小微企业授信户数达5.26万户,同比增长8.5%。

四是绿色信贷保持较快增速。绿色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9.1%,前三季度绿色信贷增量占各项贷款增量的比例达31.6%。

从金融服务市场主体降成本来看,1-9月,全省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61%,同比下降43个基点。其中,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95%,同比下降33个基点。9月份,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89%,同比下降40个基点。

下一步,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将按照人民银行总行和吉林省委省*工作要求,继续精准有力落实稳健的货币*策,稳固对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支持力度,更好服务于吉林省全年经济保持稳定增长的势头。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情况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吉林省委省*关于推进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建设的工作要求,坚持统筹谋划、靠前发力、多措并举,深入落实稳健的货币*策,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增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供给,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助力吉林经济发展稳中向好。

落实稳健的货币*策,全省贷款实现稳定增长

制定出台《深入贯彻落实稳健货币*策 支持建设现代化新吉林的指导意见》,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精准有力落实好稳健的货币信贷*策,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实施“1+3+N”促进信贷稳定增长工作机制,开展贷款供给增效行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保持贷款合理适度增长,为吉林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截至9月末,全省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7740.89亿元,同比增长6.8%,增速同比提高0.1个百分点,余额较年初新增1405.5亿元,同比多增30.9亿元。 

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补齐经济发展短板

一是着力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加强*策统筹指导,联合省内10部门制定出台《吉林省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的实施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对吉林农业强省建设支持。扎实推进金融支持粮食安全、“一县一业”、肉牛养殖、农业产业化以及金融服务“边境行”等五个专项行动深入细致开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粮食安全、乡村特色产业、兴边富民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截至9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6554亿元,同比增长10.3%,增速同比提1.3个百分点。二是持续提升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深入推进“金润吉林”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金融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金融服务月和个体工商户上门服务月活动,指导银行机构延伸服务触角,推动金融*策和产品上门服务,做好融资对接,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印发《关于开展吉林省小微企业信贷*策导向效果评估的通知》,强化考核评估引导,保持小微企业贷款高速增长。截至9月末,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610.04亿元,同比增长13.4%,增速同比提高2.7个百分点。三是强化制造业领域金融服务。联合省工信厅召开吉林省制造业领域*银企对接会,开展*策解读、项目路演、产品宣介,现场银企签约93.1亿元。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并推进《关于做好吉林省制造业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关于金融服务汽车产业集群“上台阶”工程的若干措施》落地见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领域信贷投放。截至9月末,全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984.4亿元,同比增长10.4%,其中,汽车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33.6亿元,同比增长55.2%。四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做好“保交楼”金融工作,指导省国开行落实好“保交楼”专项借款*策,及时将第一批“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36亿元发放到位,第二批“保交楼”专项借款已发放19.1亿元。配合*实施好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指导银行机构落实好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策,支持居民家庭合理住房消费需求。9月份,全省个人住房贷款平均利率3.89%,同比下降40个基点。全省首套个人住房平均首付比例28.2%,同比下降112个基点。

强化*策工具运用,提升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能力

一是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为银行提供低成本央行资金。1-9月,全省累计投放再贷款380.3亿元,同比增长27.6%;累计办理再贴现143.2亿元,同比增长25.3%。二是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工具,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1-9月,累计向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机构提供激励资金1.4亿元,撬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79.6亿元。全省119家银行业法人机构累计为63万笔普惠小微贷款减息1.5亿元。三是指导金融机构抢抓科技创新、绿色低碳、交通物流、设备更新改造等领域专项货币*策工具时间窗口,加大对特定领域的金融支持。1-9月,全省银行机构运用各类创新型货币*策工具发放优惠利率贷款100.2亿元。四是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大额存单、同业存单,增加信贷资金来源,1-9月,全省法人金融机构累计发行大额存单、同业存单842.2亿元。

推进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建立完善多方联动、优选入库、业务协同、宣传培训四项工作机制,推动全省债务融资工具快速发展。一是成立债券支持吉林经济转型发展工作专班,强化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部门、主承销商、发债企业的常态化联络与协调。二是优选“吉林省债券融资项目储备库”企业47家、“绿色债券支持企业名录”成熟层企业21家和培育层企业19家,对“入库进录”企业实行重点培育、跟踪服务。三是引导金融机构通过“投承联动、债贷结合”方式加大对发债企业支持力度,1-9月,银行机构投资省内企业债务融资工具99亿元,为绿色转型领域重点债券项目新增授信270.1亿元,投放55.3亿元。四是开展“债兴吉林”系列宣传推介活动,1-9月,全省发行债务融资工具234.4亿元,同比增加78亿元,超过去年全年发行额。

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降低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稳定负债成本,为贷款利率下行拓展空间。积极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自主合理确定存款利率水平。推动吉林银行和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建立存款定价协调机制,维护吉林省市场利率定价秩序稳定。1-9月,吉林省定期存款加权平均利率为2.34%,同比下降12个基点,为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下降奠定了有力基础。二是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行。切实发挥央行低成本资金的撬动作用,运用再贷款等货币*策工具为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信贷资金,引导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给予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和考核利润补贴等方式降低企业贷款利率,支持国民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1-9月,全省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61%,同比下降43个基点,其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5.95%,同比下降33个基点。

下一步,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将深入贯彻落实*总*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指示精神,继续执行好稳健的货币*策,强化金融支持吉林全面振兴*策指导,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积极推进债务融资工具发展,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为吉林经济稳增长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一是强化吉林全面振兴金融供给。深入落实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指示精神,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吉林证监局等部门出台《强化金融赋能 支持吉林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的指导意见》,围绕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金融对需求和供给体系的支持力度,促进吉林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持吉林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二是做好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支持。重点加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工作力度,联合中省直四部门出台专项行动方案,强化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继续做好金融对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绿色低碳、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发展的金融支持,持续推进系列金融支持专项行动,做实做细“*银企”融资对接,强化*策引导和考核评价,提升专项信贷*策落实效果。

三是推进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展。发挥好多方联动、优选入库、业务协同、宣传培训等四项工作机制协同作用,完善“吉林省债券融资项目储备库”和“绿色债券支持企业名录”,力争全年全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总量实现新突破。

四是稳步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持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继续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的重要作用,稳定银行机构负债端成本。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贷款利率定价,对制造业、绿色信贷、专精特新等重点领域企业实行优惠利率贷款,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的融资成本。

人民网记者:请问前三季度全省社会融资规模结构有何特点?

从结构上看,主要呈现“三增一降”特点。“三增”表现为,一是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较大,增量占比达54.2%。前三季度,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419.89亿元,同比多增45.72亿元。二是表外融资有所复苏,其中未贴现承兑汇票多增较多。前三季度,未贴现承兑汇票新增578.83亿元,同比多增934.01亿元。三是*债券融资保持平稳增长。前三季度,*债券净融资613.46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债和专项债分别新增180.40亿元和433.06亿元。“一降”体现在,企业直接融资有所减少。前三季度,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18.52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减少29.83亿元。

消费日报记者:刚才您提到,下一步要加大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工作力度,请问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下一步,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将深入贯彻落实*总*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指示精神,以国务院和总行有关工作部署为指引,联合省科技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吉林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吉林省科创金融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着力建设与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更相适应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着力扩大科技型企业信贷规模。紧密围绕《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强化对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吉林省重点科创项目和优势领域的金融支持。引导创新科技型信贷产品,规范发展“科技人才贷”“企业创新积分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供应链金融等业务。提升金融服务专业能力,结合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四张清单”,推动构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二是强化科技领域“*银企”精准对接。积极对接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战略以及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做好融资对接和跟踪服务。发挥线上平台作用,扩大长春市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接入范围,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线上金融产品自选、银企融资对接等服务,切实提升金融支持科创企业的精准性和便利度。三是做好多元化资金支持和*策保障。单独调配3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和20亿元再贴现专用额度,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为银行机构支持我省科技型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来源和*策激励。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企业通过票据、债券等多种方式募集资金。推动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切实提高融资可得性。

中国吉林网记者: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目前我省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策落实进度如何?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后,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和吉林省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迅速行动,支持鼓励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借款人协商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一是加强*策解读,推动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策落实落地。召开专题会议,向省内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和银行机构解读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相关*策,指导银行机构落实好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策,并要求银行机构加强内部培训,向社会公众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让社会公众了解、理解和享受优惠*策,促进*策更好落实落地。二是持续跟进*策落实情况,促进*策实施取得良好成效。9月20日,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再次组织省内全国性银行机构和长春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召开吉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工作座谈会,了解银行机构降低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工作进展情况、面临哪些困难和问题,对有关疑问进行解答,共同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策措施,促进*策实施取得良好成效。三是做好降低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前期、中期工作。督促全国性银行机构按照其总行部署安排,及时发布调整公告,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或细则,开展内部培训,通过网站、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降低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公告,明确调整时间、调整方式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同时,为方便借款人查询了解吉林省主要金融机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公告及操作细则,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组织相关银行整理了已经出台的公告和操作要点,发布了《吉林省主要金融机构关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公告及操作细则》,供借款人参考。

9月25日,省内主要银行开始正式开展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并顺利完成首批存量首套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截至10月22日,省内主要金融机构认定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余额约3103亿元,调整进度为97.4%,调整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28%,平均降幅66个基点,每年预计节约房贷利息约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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