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长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担保公司”)凭借强大的综合实力和良好的信誉,获吉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担保机构登记推荐,直接开展投标保证金担保、履约保证金担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工程质量保证金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成为吉林省内仅有的获得登记推荐的三家担保机构之一。
工程担保机构登记推荐制度是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月3日印发的《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暂行意见》(吉建管〔2017〕4号)中明确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选择有实力、有经验、有信誉的大型工程担保机构实施工程担保。制度要求具备一定实力、信用良好的工程担保机构,可于每年3月初相关材料到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信息登记,经核实,符合制度规定条件的工程担保机构,于每年3月中旬在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上予以公示,向社会统一推荐。国有资金投资(含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项目应采用推荐名录中的担保机构实施工程担保。
长春担保公司目前注册资本6.25亿元,是全国十大最具影响力担保机构、全国最具公信力担保机构,是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信用评级为吉林省担保行业信用等级AA﹢。长春担保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专注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优质的融资担保、非融资担保以及金融担保服务为经营宗旨,针对各类中小企业不同特点、融资需求和金融产品多样性推出3大类10余个业务品种。2017年长春担保公司增设评审五部,专注开展工程担保、供应链金融担保业务。此次获吉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担保机构登记推荐将为长春担保公司开拓工程担保领域及非融资担保领域提供更大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