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机构要回归金融本质,在坚守风险底线的基础上,研究如何发挥比较优势,如何转变业务发展方式满足业务需求,聚焦实体经济、聚焦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寻找和强化属于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就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瀚华金控执行总裁、瀚华担保董事长周小川。
记者:在整个担保体系中,融资担保应承担的功能和作用是什么?
周小川:融资担保承担信用中介的功能,融资担保机构利用自身信用能力,对融资活动参与各方进行有效链接。对企业来讲,融资担保机构既发挥“放大器”的作用,通过增信来弥补中小微企业自身信用能力不足;又发挥“接地气”的优势,帮助企业获得金融服务机会。对银行来讲,融资担保机构既起到了渠道的作用,帮助银行获知企业需求;又在风险产生时,起到帮助银行承担风险的作用。
记者:您如何评价近5年担保行业的发展,机会、难点、转折点在哪里?43号文、《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下发后给行业带来怎样的影响?
周小川:中国融资担保行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经历了探索发展期、爆发增长期和规范发展期等三个阶段。十八大以来的5年,是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期的关键的5年。从总体趋势来看,融资担保行业呈现出增速放缓、风险频发和洗牌加剧等趋势特点。一方面,部分脱离融资担保主业、片面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融资担保机构和内部管理缺乏规范、风控能力较弱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始产生问题或出现倒闭,行业发展出现分化,行业洗牌加剧;另一方面,一大批有实力、有技术、有风控经验,专注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的担保机构,抓住市场出清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发展机遇,朝综合化或差异化方向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和《条例》在行业发展的关键时刻为行业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为行业未来较长时期内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重大利好,这将成为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重要转折点。
记者:您认为担保行业的风险点在哪里,如何应对?
周小川:从根本上来讲,融资担保行业本身具有收益低、风险高的特点。一方面,3%左右的收费却承担100%的风险;另一方面,担保行业客户相对来讲属于次级贷款类客户,本身缺乏有效足值的抵押物,抗风险能力较弱。
从瀚华担保过去13年的成功实践经验来看,将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面,也就是“小额分散”的方式,是应对风险的较好方式。但是,这种方式主要依靠业务人员点对点的开发,业务规模拓展慢,投入人力成本较高。如果没有较强尽职调查能力的专业业务团队和熟悉当地市场的专业风控团队,采用传统方式进行个性化审批,是很难挡住高风险的。在瀚华转型升级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尝试把多个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面,并想办法把这个篮子看好。这种方式有伙伴金融和供应链金融两种商业模式。模式的关键是如何选好篮子,也就是选好核心企业的问题以及如何做好贷后过程管理的问题。例如,针对核心企业开发的上下游中小微客户群可以提取相似特征,利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建立量化决策模型;可以利用瀚华的综合金融工具,采取资金定向支付、受托支付,实现资金的闭环管理。另外,我们还探索出了坚持一个债务人原则,坚持真实性原则,强化过程管理、坚持风险前移、双线四眼穿透审查原则,坚持夯实第一和第二还款来源,降低终极风险原则等一系列完整的风险管理经验。
记者:请介绍一下咱们的创新业务有哪些?
周小川:一是大力开拓供应链金融市场,打造未来核心综合竞争力。将融资服务置于供应链链条中,通过分析链条中的交易场景,采用瀚华担保与核心企业合作控制的方式,针对供应链环节开发设计标准化产品,既满足了上下游企业客户融资需求,又链接了核心企业信用,有效控制和化解风险,为供应链条上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有效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二是深入推进伙伴金融业务,关注和支持中小微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做中小微企业从小到大的伙伴。通过与企业合伙做生意的方式,不仅解决了传统融资模式下双方的不信任状态,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稳定和低成本的资金来源,又为中小微企业成长的全生命周期提供了综合金融服务支持,为产融结合、优势互补提供了又一有益的示范样本。三是充分利用自身征信能力和资本市场的影响力,积极协同地方*,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工作,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记者:未来工作会面临什么样的挑战?
周小川:近年来,由于个别融资担保机构出现问题,导致部分银行为规避风险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全面停止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对于融资担保机构来讲,这导致其失去主要的合作渠道,使融资担保机构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
事实上,融资担保机构出现风险或倒闭往往被放大,社会舆论关注了风险,却忽视了融资担保机构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当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从收入风险的角度来讲,融资担保行业不是一个高收益的行业,是一个肩负社会责任的行业。对于那些扎扎实实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专注于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追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平衡的融资担保机构来说,只是在认真履行好社会职责,并获得合理适度的商业回报。希望各级*和监管部门从财*、税收和法律上给予融资担保机构更多的帮助,在如何因地制宜、分类监管的方面给予更多的指导;希望银行等主流金融机构能够充分调研、区别对待、科学决策,进一步加大与综合实力强、管理规范、专注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机构的战略合作。